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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  >>【公告】 「異常胎兒家庭服務計畫」公益勸募活動變更財務使用計畫項目及延長財務使用

本會於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對外勸募之「異常胎兒家庭服務計畫」公益勸募活動(勸募許可字號:衛部救字第1101364501號),因本計畫獲中華民國聯合勸募協會核定補助經費,故修正預定勸募活動金額,變更財務使用計畫項目及延長財務使用期限至112年2月28日。

上開財務使用計畫變更業經本會第4屆第2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議通過,並經衛生福利部111年12月22日衛部救字第1111364371號函同意辦理變更。

依據公益勸募許可辦法第8條規定:「勸募活動所得財物使用計畫書有變更時,公立學校應報經其教育主管機關同意、其他勸募團體應提經理事會或董事會同意,並報主管機關許可,同時通知或公告捐贈人,指定一個月以上之期限,聲明捐贈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。

前項期限內捐贈人提出異議時,勸募團體應返還其捐贈之財物。」

如本勸募計畫(勸募期間111.1.1~111.12.31)捐款者對上述財務使用計畫變更項目有異議,請於即日起(111年12月22日)至112年1月31日來信(service@tifm.tw)辦理捐款返還事宜。

 

業務聯繫:社團法人台灣胎兒醫學振興會(02)6604-1785
Email:service@tifm.tw

相關連結: 

衛生福利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
https://sasw.mohw.gov.tw/app39/solicitView/detail/330017695

附加檔案: 

衛生福利部同意變更許可公文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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